本會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一日奉教育部核准設立為財團法人,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復經台中地方法院登記為「財團法人廖 英鳴文教基金會」,創辦人為黃秋雄。創會董事長恭推廖英鳴先生擔任,第一屆董事由原捐助人選聘之,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會選聘之,董事均為無給職。 基金會相關事務由董事會共同管理,董事會由十一人至二十一人組成,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由董事長遴聘逢甲大學教授擔任秘書或執行長,協助董事長綜理會務。創會時禮聘謝信芳教授(83年至  年)為秘書;陳貴端教授負責會計業務;其後由賴炎卿教授 (92年至97年);謝京華教授(97年4月);戴瑞坤教授(97年5月迄今)擔任執行長。

董事會職權如下:

一、基金之籌集、管理及運用。

二、業務計畫之審核及推行。

三、內部組織之制定及管理。

四、獎助案件的處理與有關辦法之訂定。

五、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定。

六、董事之改選(聘)及解聘。

七、其他重要事項之處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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